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公告

创建时间:2023-09-19

 

采购项目: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校服采购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8号院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15836993070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740余套(三件/套)

 项目描述:拟采购适用于中学学生的校服,包括夏、秋、冬三季款式。

 

   三、 投标资格要求:

 

 拥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校服生产的能力和经验,平顶山市教体局认定校服企业“白名单”

 

   四、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23年9月19日 至 2023年9月25日

 地点: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政教处

 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文件,密封并标注“中学校服采购招标文件”。

   

   五、 结果公布

 

企业选定后,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选定企业名单,同时公布现场评定时间安排。

 

附件一、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加强社会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产品质量,并形成服选用采购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文件精神,规范校服管理工作以及校服选用采购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把校服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挥校服引领校园文化建设作用,助力提升中学生素质教育。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学校领导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征集家长采购意向→成立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选用模式→确认供应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报备→实施供货,并进行质量、服务验收→支付校服费用。

 

(二)具体流程

1. 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

采购年级:七年级全体学生

款式:夏装、春秋装、冬装

套数:各一套

价格区间:夏装110元/套,春秋装120元/套,冬装260元/套,采购价不高于以上价格。

供应企业服务年限:3年内负责本届学生服装调换、购买等售后服务。

 

2. 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家长征求意见,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

 

3.组建选用组织

家长同意着装率达到80%以上之后,组织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

 

校服选用工作组成员:管理人员2名;学校家委会代表2名;教师代表2名;七年级家长代表2名/班;七年级学生代表2名/班;社会代表2名。(工作组共56人。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48人,占比85.7%)

 

4.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选用模式分三种:1.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2.按照流程初选出不少于三家企业,在组织家长投票确定企业;3.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

由校服选用组织确定一种校服选用模式,并发布校服采购方案及采购信息公告。

 

5.公示采购结果

采购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签订合同。

 

6.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7.校服费用支付

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学校不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

 

8.校服检查验收

 

学校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T/HEEIA0002-2022)团体标准分别对校服进行资料、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以及特殊要求四个方面的验收。

 

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 -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18401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 -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链》、QB/T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9.采购备案

校服采购结束后,学校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采购方案、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整理成册存档备查,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三、校服检验及验收要求

 

1. 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企业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学校、主管教育部门随机抽取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

 

2. 服务不到位或货不对板,不符合质检部门质检标准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 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产品,必须在报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换。

 

4. 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同时将校服管理工作列为学校督促检查内容之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