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整体重建校安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标段(人防设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创建时间:2018-09-27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整体重建校安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标段(人防设计)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整体重建校安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标段(人防设计)

1.2采购编号:PZC2018-0953Bg-70470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4采购内容:人防设计及其他后续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

1.5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并最终通过审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2018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5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3.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号楼1301室

3.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3.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日9时0分

4.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号楼1301室

4.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4896906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537538806  0375-6199517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