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创建时间:2021-04-01

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展现中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着装要求

1.就读我校学生在进出校门和上学期间必须穿着穿校服(上衣和裤子),做到整洁、得体、大方。

2.不许将其它外套穿在校服外。

3.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4.不能以任何形式修改或裁减校服;

5.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佩戴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等等各种饰物,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涂抹口红唇膏,不染、不装饰指甲,不留长指甲。

6.上体育课,穿运动鞋。女生不准穿高跟鞋和高腰靴进校。夏天学生不准穿拖鞋和无后襻儿凉鞋进校。

7.不得将各种衣物绑系于腰间;穿着春秋冬服时,内衣不得长出外衣底襟;不得光身穿外罩;穿有衬衣时,领口不得低于第二颗纽扣。外罩的拉索和纽扣必须拉好系好,不得敞胸露怀。

8.学生上学、放学进出校时必须背双肩背书包,佩戴校卡(正面朝外),不得背单肩书包或提提包和手提袋。

二、校卡佩戴要求

1.进出校园前,自觉把校卡端正佩戴在胸前上衣中线处。不佩戴校卡,不得进入校园。

2.将胸卡放入口袋、拿在手上、藏在外衣内等行为一律作为未佩戴校卡处理。

3.保护好自己的校卡,不准私自制作、涂改、有意损坏校卡。不得在校卡上张贴其他画像覆盖。

4.不允许把校卡转借他人。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卡主人自负。

5.若因意外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并上报政教处及时补办,费用自理(第一个校卡学校免费发放),补办期间学生必须随身携带临时证明(班主任签字)。

6.如既无校卡,也无临时证明,由检查人员通知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将其带回。

三、发型要求

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烫发,不染发。不留中分发型,不用摩丝、发胶来定型头发,头发不能过厚。

要求:前额发下压不超过眉毛;两侧头发不超过上耳际,鬓不过耳洞,后不触衣领、无尾发。

建议:男生最好理成小平头,便于学习,运动。 

2.女生发型:不准披散头发或束奇怪发型,不染发、不烫发,不理碎发寸头。

要求:前额刘海不过眉(眉上两指)、侧面鬓角不过腮、眼耳之间不留长发绺、后面头发不超过衣领。长发必须束起。

建议:女生最好保留两种发型,马尾束或者剪发头,便于学习,运动。

三、仪容仪表检查方式、要求和处理     

1、检查方式    

(1)各级各班每天对仪容仪表进行自查;    

(2)每天行政值班组进行检查登记;

(3)政教处组织抽查;

2、检查要求    

(1)凡与上述“仪容仪表细则”要求中任何一项不相符的,即为不合格;

(2)学生进入校园必须穿校服(穿在里面,或带了没有穿在身上的作未穿戴登记处理);

(3)班主任、年级组长有权力、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并限期改正;   

(4)家长有责任配合督促子女做好仪容仪表工作,如发现不合要求的,应及时督促子女改正。

3、结果处理    

(1)凡仪容仪表不合格者,不允许直接进入教学区,由值班老师按有关规定教育处理;

(2)服装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后的下一个上学时间穿好校服;其它方面(涂甲油、纹身等)则限期整改;

(3)发型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后的中午休息时间或课外放学时间整理、修剪合格,限期一个工作日;

(4)经检查发现仪容仪表不合格的学生,每人次扣1分。限期内未整改完毕且及时销号的,每人次扣2分。扣分纳入文明班级量化考核;    

(5)在仪容仪表检查和处理过程中拒不认错,顶撞检查人员的,将从重处理;  

四、其它     

在仪容仪表问题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如特殊疾病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可给予相应照顾。

2021年四月一日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