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申请退休及延迟退休方案》

创建时间:2017-12-18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文件

平十四政字〔2017〕13号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申请退休及延迟退休方案

根据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要求规定,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此方案:

1.凡到5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职务的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在到55周岁前的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申请书上要签名并按手印)

2.凡到5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职务的女职工,愿意延迟退休的,应在到55周岁前一个月向单位、人社局工资科提出书面延迟申请(申请书上要签名并按手印)。申请书上要注明本人愿意申请延迟退休,并同意工作到60周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