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制度

创建时间:2020-08-19

为落实区市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1、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条例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2、每天上午、下午上课铃响即关学校大门。大门关闭后,学生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字条,方可出校门,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3、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并用内线电话同被访者联系,经许可后,登记方可入校。

4、门卫人员做好门卫及前院小操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门卫对外来人员的车辆应按学校的要求停放,并保持整齐有序。